古今汉字的演变
发布日期:2024-07-28 04:31:32 文章作者: 火狐体育APP官网入口
汉字起源至今,已有五千年左右的历史。几千年来,汉字长期处在发展变化之中。经常性的、不间断的演化,造成了商代甲骨文与今日楷书汉字之间的巨大形体差异。其间可以以秦国篆隶为分水岭划分为古文字和今文字两个大的阶段。
古文字阶段从时间上来讲包括商代文字、西周春秋文字、六国文字和秦系文字。我们目前见到大规模成系统的甲骨文属于商代晚期,它是刻写在龟甲和兽骨上的一种文字。由于书写工具的限制,甲骨文多呈方折的瘦笔,而少见圆转的肥笔。甲骨文不但象形的成分很重,而且结构不固定,在具体书写上呈现出很大的随意性和灵活性。西周初期的金文还沿袭商代晚期金文的作风,后来逐渐趋于整齐方正,明显的变化就是弧曲的粗笔为拉直的线条所代替。春秋时期,各地区金文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书写特色,东方和南方某些地区的金文还出现了加鸟形、虫形等装饰的美术化字体。春秋战国是我们国家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时期,中国社会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诸侯割据造成了各国、各地区之间严重的文字异形现象。汉字的这种地域差异给人们的社会交往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各地区之间的交流。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便立即着手“书同文”的文字改革,以小篆为统一全国的文字标准,使汉字字形进一步规整、匀称,象形程度也逐步降低,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定型化。虽然小篆笔画圆转,字形美观,但书写起来却极为不便,于是人们在实际使用中将笔画变为方折,并适当的改造字形,逐渐形成了一种简便易写的新字体——秦隶。它的出现为汉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是古文字向今文字的重要过渡阶段。
今文字即隶楷阶段的汉字,从汉代一直延续至现代。汉初文字承接秦制,秦隶结构日渐简化,线条日渐匀称,笔势的波磔日渐规整,也就逐渐形成了汉隶。隶书是两汉的主要通行字体,用于庄重严肃的场合,而在人们起草文件和通信中则多使用草书这种简便字体。到东汉晚期,在隶书和草书的基础上形成了行书,大约在汉魏之际,又在行书的基础上产生了楷书。经过魏晋二百年左右的时间,楷书最终确定了它的统治地位,而行书也演变成为介于楷书和草书之间的一种字体。行书书写速度快,又不像草书那样难以辨认,因此具备极高的实用价值。与此同时,草书更为简化,更不易辨认,唐代以后,完全成了一种供欣赏的艺术品。
汉字从甲骨文到现代的楷书,从古文字到今文字的演变以及古、今文字内部各个阶段的变革,可以总结出几条明显的演变规律:简化、声化、规范化。
简化是汉字发展演变过程中最明显的规律。或者由于书写工具的改进(由刀刻、范铸、毛笔书写到雕版印刷),或者由于书写载体的变化(由甲骨、青铜器、简帛到纸张),更由于汉字作为记录汉语的工具的性质,字形简化在汉字发展各个大的阶段之间极其显著。比如“马”从早期的象形字到今天的简化字:
(小篆)—馬—马,图绘逐渐变为线条、象形性逐步减弱以致消失、笔画慢慢的变少越来越便于书写等演变,是极其直观的。其实在汉字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内部,简化也是司空见惯的,如甲骨文的“车”字有
看得出有的极其象形(两轮、车厢、轴、辕、轭皆忠实描摹),有的与今天的繁体字形基本上没有区别。汉字进入楷书阶段之后,字体上虽然没有大的变化,但字形上的简化依然没有停止,在不少场合,俗体、简体大行其道。建国后的汉字简化工作是遵照汉字简化规律的因势利导,所选用的简化字不少都是历代使用过的简体字,所使用的简化方法(如起用古体:從→从、禮→礼;局部代全体:飛→飞、聲→声;改换简易的声旁形旁:態→态、鼈→鳖、驚→惊)也大多数都是历代一直使用过的。
然而汉字并不是越简越好,表意是否明确、字形之间是不是有足够的区别度,是这种记录语言的符号好用与否的标志,因而汉字发展演变“简化”的大趋势中同时存在着相当多的繁化现象,包括个体汉字的笔画数增加和总体汉字的数量增多。文字数量历代累增是人所共知的,单字笔画数的增加则很复杂。单字繁化绝大多数是为了“词有专字、字代专词”的表达需要而增加部件,如
)。这类繁化虽然表面上增加了书写的负担,但都是必要的,因而也就保留至今。有些繁化并不为增强表意的需要仅仅为了字形美观而添加装饰性笔画或部件,如“用”写作“
汉字笔画繁与简的关系是辨证的,在制定汉字政策、汉字规范等工作时要妥善处理二者的关系,在便于书写和便于使用二者之间寻找最佳结合点。正如澳门语言学家程祥徽先生所说:“汉字可以简、应当简,但不能无休止的简下去,也不要为简而简,以为少一笔少一划就容易掌握。”这方面我们也曾有过教训,1977年公布,1986年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实际上就没处理好汉字简与繁的关系而一味追求笔画的简省,反而不便于使用。
所谓声化就是形声字所占的比例不断增大,大量的非形声字被改造为形声字。在各种结构类型的汉字中,形声字的能产性以及与汉语的适应性最强,因而发展也最快。在早期的古文字里,象形字和会意字占了很大比重,然而这些字或者由于意义的引申或者由于同音假借,常常被用来表示与其本义或很远或无关的意义,如
(益)本来表示“水从器皿溢出”(此义后来加水旁作“溢”),引申为“利益、益处”等意义;
(自)像“鼻子之形”(此义后加畀声作“鼻”),借用作介词和第一人称代词。引申和假借在汉字使用中都极其常见也十分必要(很多字无形可象,假借就弥补了象形法的造字之穷。在所有甲骨卜辞中,假借字占70%左右),但同音词过多、一字身兼数职严重,势必造成混乱,在汉字表义明确性的驱使下,这些字绝大多数后来都加注意符或声符而变成了形声字(前文所说的繁化,是形声字的重要来源)。形声字从甲骨文时期产生,战国时期已完全成熟并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根据形声规律,大量的把非形声字改造为形声字、用声符和意符直接拼合造形声字),到今天已经完全占据主体。它占全部汉字的比例从甲骨文(所识字)的20%多,到金文的50%,到小篆的80%,再到今天的90%以上,声化的趋势极为明显,这也标志着汉字构形系统的逐步成熟。
如果说简化、声化是汉字演变过程中自发的、隐含的规律,规范化则是使用者有意的、人为的调整。汉字的演变趋势虽然很明朗,但具体的演变过程却是极为复杂的。异体众多,讹变不断,这些都不利于汉字在社会交际作用的有效发挥,因此历代学者和政府都很重视文字的规范和统一工作。甲骨文异体现象异常繁杂,有的偏旁位置不固定,如“牝”可写作
等。异体众多以及书写的随意性非常不利于社会的交流和国家政策的实施,于是西周统治者就采取了文字规范措施。《周礼·春官》记载“掌达书名于四方”,“书名”指文字,这大概就是统一全国文字的工作。在周宣王时也曾命令太史作《史籀篇》对童蒙文字进行规范。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后,成功地进行了“书同文”的工作,废除了与秦文不合的异体,基本上结束了战国时期“文字异形”现象;唐太宗敕令颜师古撰成的《五经定本》,唐玄宗颁布的《开元文字音义》,学者颜元孙的《干禄字书》等,对楷书字形的统一起到了及其重要的作用。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积极开展了以简化字形、精简异体为主的大规模汉字整理和规范工作。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汉字的规范整理不仅是一项必要的语言文字工作,更应该作为一项国家大计来重视。又因为汉字的变化是常有的,每一次规范和整理工作之后,新的变化又会产生,因此整理工作不是一劳永逸的,每隔一段时间就要重新对汉字进行整理和规范。
(本文的写作参考了王凤阳《汉字学》、张桂光《汉字学简论》、董琨《中国汉字源流》等著作。)(陈双新,男,1969年生,安徽省望江县人,北京语言大学中国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研究中心教授,主要研究古文字、现代汉字。李娜,女,1982年生,河北保定人,汉语言文字学博士毕业,河北大学历史学院讲师。主要研究古文字学、先秦考古。)